生命本質的孤獨     蔣勳 

     生命本質的孤獨

儒家的群體文化避談死亡一如避談孤獨,一直影響到我母親那一代臘月不談「死」或諧音字的禁忌。

即使不是臘月,我們也會用各種字來代替「死」,而不直接說出這個字,我們太害怕這個字,它明明是真實的終結,

但我們還是會用其他的字代替:去世、過世、西歸、仙遊、升天……都是美化「死」的字辭。

 

死亡是生命本質的孤獨,無法克服的宿命。

法國存在主義哲學家沙特說過,人從出生那一刻起,就開始走向死亡

他有一篇很精采的小說〈牆〉,寫人在面對死亡時的反應。他一直在探討死亡,死亡是這麼真實。

莊子也談死亡,他最喜歡做的事就是凝視一個骷髏,最後他就枕著骷髏睡覺。睡著之後,骷髏就會對他說話,告訴他當年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。

這是莊子迷人的地方,他會與死亡對話。

 

相反地,孔子好不容易有個特立獨行的學生,問他死亡是什麼?馬上就挨罵了:「未知生,焉知死」,

可是,怎麼可能不問死亡呢?

死亡是生命裡如此重要的事情,一個文化如果迴避了死亡,其實是蠻軟弱了。

儒家文化固然有樂觀、積極、奮進的一面,但是我覺得儒家文化最大的致命傷,就是始終不敢正視死亡。

 

儒家談死亡非得拉到一個很大的課題上,如「捨生取義」、「殺生成仁」,唯有如此死亡才有意義。

所以我們自小接受的訓練就是要用這樣的方式死亡,可是人的一生有多少次這種機會?

  小時候我總是認為,如果看到有人溺水,就要不加思索地跳下去救他,不管自己會不會游泳,如果不幸溺死了,人們會為我立一個銅像,題上「捨生取義」。

一個很偉大的哲學最後變成一個很荒謬的教條。

 

  如果在生命最危急的情況下,對其感到不忍、悲憫而去救助,甚至犧牲自己的生命,絕對是人性價值中最驚人的部分。

但是,如果是為了要「成仁」而「殺生」,就變成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了。

就好比,如果我背上沒有「精忠報國」這四個字,我是不是就不用去報國了?

  孤獨與倫理規範

 

  忠、孝究竟是什麼?當我們在談孤獨感時,就必須重新思考這些我們以為已經很熟悉的倫理規範。

文化的成熟,來自於多面向的觀察,而不是單向的論斷;儒家文化有其偉大之處,孔子的哲學也非常了不起,但當一個思想獨大之後,缺乏牽制和平衡,就會發生許多問題。

檢視這些問題並非去否認問題,不能說「今日儒家文化已經式微了」,我們最底層的價值觀、倫理觀以及語言模式,在本質上都還是受儒家的影響,

而這裡所說的「儒家」早已跳脫哲學的範疇,而是一種生活態度,就像我習慣在校園發現問題時,立刻以系主任的職權去維護學生,這也是「儒家」,為什麼我不讓它成為一個議題,公開討論?

在我們的社會中缺乏議題,包括情慾都可以成為一個議題。

 

  從法國回來後,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私立大學任職,是校內十三位一級主管之一,當時學生如果要記大過,就必須開會,由十三位主管都同意簽字後才能通過。

這件事通常是由訓導單位決定,到會議上只是做最後的確認,不會有太大的爭議。

我第一年參加時看到一個案例,那是一九七七年發生的事,一個南部學生到北部讀書,在外租屋;房東寫了一封信給學校,說這個學生素行不良,趁他不在時勾引他的老婆,學校就以此為罪狀,要學生退學。

我覺得應該要了解背後的因由,當下不願意簽字,當我提出看法時,聽到旁邊有個聲音說:「蔣先生畢竟是從法國回來的,性觀念比較開放。」

聽了,我嚇一跳,我還沒來得及說明,就已經被判定了。

  不管是這個案例或是前面提到的自我反省,其實都是不自覺地受到群體文化的影響,許多事情都變成了「想當然耳」,即使事後發現不是如此,也不會有人去回想為什麼當初會「想當然耳」?

 

孤獨感的探討一定要回到自身,因為孤獨感是一種道德意識,非得以檢察自身為起點。

群體的道德意識往往會變成對他人的指責,在西方,道德觀已經回歸到個體的自我檢視,對他人的批判不叫道德,對自己行為的反省才是。

  蘇格拉底被判處死刑時,學生要他逃走,他在服刑和逃跑之間,選擇了飲下毒堇汁而死,因為他認為他的死刑是經過民 主的投票,他必須遵守這樣子的道德意識,接受這樣子的結局。這才是道德,非如今日社會中,從上至下,不管是政治人物或市井小民,都在振振有辭地指著別人 罵:不道德!

 

  我相信,有一天,孤獨感會幫助我們重新回過頭來檢視道德意識,當其時道德情操才會萌芽。

就像阮籍不在母親喪禮上哭,讓所有的人說他不孝,而看到他吐血的只有一個朋友,便把這件事寫在《世說新語》。

他不是沒有道德,而是他不想讓道德情操變成一種表演。

  當道德變成一種表演,就是作假,就會變成各種形態的演出,就會讓最沒有道德的人變成最有道德的人,語言和行為開始分離。

  對生命的懷疑

 

  我出版過一些書,談了美學、談過詩,寫了一些小說和散文,我想我最終的著作應該是一本懺悔錄。

我相信,最好的文學是一本最誠實的自傳,目前我還沒有勇氣把它寫出來,但已經在醞釀,我也知道這會是我最重要的功課。

我是要跳回去做一個和稀泥的人,去掩飾跳牆、記過的事件,還是要做阮籍或嵇康?

  這就是我的選擇了。

 

  我想,台灣應該是一個可以有距離的去對抗儒家文化傳統的地方,奈何我們既隔離在外,卻又以儒家正統文化自居,因為我們認為對岸破壞了儒家傳統,所以我們必須去承接,事實上我們所背負的包袱比對岸更重。

所以我到上海時便發現,大陸在改革開放後,孤獨感一下子就跑出來了,特立獨行的個人也出現了……好像,台灣要發動在內心深層處的孤獨感革命更難了……

 

  家庭、倫理的束縛之巨大,遠超於我們的想像。

包括我自己,儘管說得冠冕堂皇,只要在八十四歲的媽媽面前,我又變回了小孩子,哪敢談什麼自我?談什麼情慾孤獨?她照樣站在門口和鄰居聊我小時候尿床的糗事,講得我無地自容,她只是若無其事地說:「這有什麼不能說的?」

  其實,我母親和許多母親一樣,手上一直握有一把剪刀,專門剪孩子的頭髮,比中學時代教官手中那一把更厲害,這一把看不見的剪刀叫做「愛」或是「關心」。因為這把剪刀,母親成為我走向孤獨的最後一道關卡。

  在我們的文化中,以「愛」、「關心」或是「孝」之名,其所做的任何決定都是對的,不允許相對的討論、懷疑——而沒有懷疑就無法萌生孤獨感,因為孤獨感就是生命對生命本身採取懷疑的態度。

 

  我們活著真的有價值嗎?我不敢說。

我也不敢說殺生一定成仁,捨身一定取義,魯迅寫的秋瑾殺生、捨身之後,其鮮血只是沾染了一顆饅頭,讓一個得肺癆的小孩食用,她甚至救不了他。這個了不起的文學家顛覆了儒家成仁、取義的觀念。

 

生命的意義

 

生命真的有意義嗎?

儒家文化一定強調生命是有意義的,但對存在主義而言,存在是一種狀態,本質是存在以後慢慢找到的,沒有人可以決定你的本質,除了你自己。

所以存在主義說「存在先於本質」,必須先意識到存在的孤獨感,才能找到生命的本質。

 

在七○年代,我上大學的時候,存在主義是台灣非常風行的哲學,不管是透過戲劇、透過文學。

例如當時有一部戲劇是貝克特的《等待果陀》,兩個人坐在荒原上,等待著一個叫做Godot(中文譯為果陀,Godot是從God演變而來,意指救世主)的人,等著等著,到戲劇結束都沒有等到。

生命就是在荒蕪之中度過,神不會來,救世主不會來,生命的意義與價值也沒有來。我們當時看了,都感動得不得了。

 

從小到大,我們都以為生命是有意義的,父母、老師等所有的大人都在告訴我們這件事,包括我自己在當了老師之後,都必須傳遞這個訊息,

我不能反問學生說:「如果生命沒有意義,值得活嗎?」但我相信,我如果這麼問,我和這個學生的關係就不會是師生,而是朋友,我們會有很多話可以講。

 

如果你問我:「生命沒有意義,你還要活嗎?」我不敢回答。

文學裡常常會呈現一個無意義的人,但是他活著;卡夫卡的《蛻變》用一個變成甲蟲的人,反問我們:如果有一天我們變成一隻昆蟲,或是如魯迅〈狂人日記〉所說人就是昆蟲,那麼這個生命有沒有意義?

我想,有沒有可能生命的意義就是在尋找意義的過程,你以為找到了反而失去意義,當你開始尋找時,那個狀態才是意義。

現代的文學顛覆了過去「生下來就有意義」的想法,開始無止盡地尋找,很多人提出不同的看法,都不是最終的答案,直到現在人們還是沒有找到真正的答案。

 

陳凱歌的《黃土地》裡,那群生活在一個荒涼的土地上,像土一樣,甚至一輩子連名字都沒有的人,他們努力地活著,努力地相信活著是有意義的,或許就是另一種形式的生命意義。

然而,不管生命的意義為何,如果強把自己的意義加在別人身上,那是非常恐怖的事。

我相信,意義一定要自己去尋找

 

如果嬰兒出世後,尚未接觸到母親前,就被注射一支針,結束了生命。那麼,他的生命有意義嗎?

存在主義的小說家卡繆(Albert Camus)有過同樣的疑惑,他在小說裡提出,如果嬰兒立刻死掉,他會上天堂還是下地獄?他問的是生命非常底層的問題。

那個年代我們讀到這些書時,感到非常震撼,群體文化不會問出這樣的問題,因為會很痛,你看到所有的報導都是那麼荒謬,是誰惡意為之的嗎?不是,所以群體文化無法討論「荒謬」這個問題,而存在主義則把它視為重要的命題。

  拋開結局的束縛

  卡繆的《異鄉人》(L'Étranger)中,講述的是在法國發生的真實事件,L'Étranger這個字中文 譯為「異鄉人」,其實就是孤獨者的意思。故事敘述法國青年對一個阿拉伯人開了六槍,被當成謀殺犯送進監牢,但所有的審判都與他開這六槍無關,而是舉證他在 為母親守喪時沒有掉淚,在母親的喪禮上,他未依禮俗反而打了一個花俏的領帶,以及在母親喪禮後,他便帶女朋友到海邊度假,並發生性關係。諸此種種便成為他 獲判死刑的罪證。

  行刑前,神父來了,告訴他要做最後的禱告和懺悔,靈魂還有機會上天堂。這個青年罵了一句粗話,說:「我就是開了這六槍,不要說那麼多了!」

  如果大家有機會再去翻這本得過諾貝爾文學獎的小說,就會發現最後一章寫得真是漂亮。青年的囚車在黎明時出發,看 見天上的星辰,他說他從未感覺到生命是如此飽滿,他忽然變成整部小說歌頌的英雄——從儒家和群體文化的角度來看,實在很難去認同殺人犯變成英雄的故事,這 部小說在國外會得獎,但若是在國內,可能直至今日都無法獲得肯定,因為它的內容違背世俗的標準。

  在國內不會有人以陳進興為主角,最後還把他寫成英雄,然而,小說的好或壞,不是結局的問題,而是生命形式的問題。這個形式裡的孤獨感、所有特立獨行的部分,會讓人性感到驚恐,應該有個小說家用文字去呈現他生命裡的點點滴滴。然而,我們不敢面對,我們甚至覺得知道太多生命的孤獨面,人會變壞。

有沒有這樣的印象?大人會說:「這本小說不能看,看了會變壞。」

我認為,對人性的無知才是使人變壞的肇因,因為他不懂得悲憫。

在陳進興這則新聞裡,我印象最深的畫面,是他被槍斃後屍體送去摘取器官的過程,如果我要寫小說,大概會從這一段寫起。

他對我而言,還是一個生命,而他在死亡,是生命與死亡的關係。我也要反駁群體文化中不知不覺的約束,使這些特立獨行的議題無疾而終。

  我用「議題」而不是用「主角」,因為我們總認為「主角」一定是個好人。記不記得小時候看的電影,常常會在最後結局時,出現一行字:這個人作惡多端,終難逃法網恢恢。

後來我再去看這些電影,發現那個主角已經逃走了,只是在當時的觀念裡,不加上這一句結尾,觀眾不能接受,因為惡人要有惡報,好人要有好報。

如果我們用先入為主的善惡觀去要求文學作品要「文以載道」時,文學就會失去過程的描述,只剩下結局。

我從小受的作文訓練就是如此,先有結局,而且都是制式的結局,例如過去連寫郊遊的文章,最後還是要想起中國大陸幾億個受苦受難、水深火熱的同胞。

 

先有結局,就不會有思考、推論的過程。當我自己在寫小說時,我便得對抗自己從小訓練出來「先有結局」的觀念,而是假設自己就是小說裡的人物。

這是往後我寫作的一條道路,我也希望不只是我個人,而是整個台灣在經歷這麼多事件後,足以成熟地讓人民思考,而不是用結局決定一切。

 

或許有人會說,現在小學生寫作文,已經不寫拯救大陸同胞的八股教條了,但是不是就有思考了呢?我很懷疑。

事實上,今日社會事件的報導,甚至在餐廳裡聽到的對話,都還是先有結局。

一到選舉時更明顯,都是先有結局再搜羅證據,如果真是這樣,人民的思考在哪裡?從過去到現在,人民的思考在原地踏步,好像他忽然從一個權威的體制裡跳出來,覺得過去都是很愚昧的,他氣得跳腳,以為跳向另一個極端。

可是你仔細看,他跳腳的方式和當年某個偉人去世時跳腳的姿態是一樣的,並沒有改變。他還是用同樣的情緒在跳腳、在哭,只是偶像換了另外一個東西而已。如果這樣的話,人民的思考在哪裡?

 

個體的獨立性應該表現在敢於跳脫大眾的語言、說出懷疑和不同的思考方式,而不是結局或結論

我相信,我們的社會需要更多的孤獨者,更多的叛逆者,更多的阮籍和嵇康,勇於說出不一樣的話,但要注意的是,這不是結局;

如果你認為這是結局,就會以為「他只是在作怪」,當你拋開結局的想法時,才能理解對方是在提出不同的想法。

 

邏輯(logic)一詞源於希臘文logos,就是「不同」的意思。你從正面,我從反面,以後才能「合」,才有思考可言。

而如果只有一面倒的意見,思考便無由產生。我相信,好的文學要提供的就是一種「觸怒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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