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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佛教入門】「報恩佛七」的意義 |
最近我收到一封來自法國的信函,這是一位教授所寫的,他認為我這麼忙還能寫書、出書,一定是個身體強壯、精力充沛的人。我回信告訴他,我從小就是一個多病鬼,沒有一天不生病,只是為了報答三寶的恩惠,我還是用這個多病的身體來還我的「草鞋錢」。所謂「草鞋錢」,就是在修行過程中得自他人的各種幫助以及三寶的加持。為了報答這些恩惠,我盡自己的力量去做,這就是所謂的「報恩」。 只要我們從佛法中得到過一點受用,就應該「報恩」,因為得自佛法的利益,比世間上的一切知識學問、物質財富都更加可貴。因此我們要利用時間好好「修行」,以報答三寶的恩。 修行如何能報恩呢?修行,可以將我們向上的心力普及到每一個眾生的身上去。如果不修行,那你的心就會和三惡道的貪瞋癡相應,相反地,只要肯修行,你的心也就趨近於佛法的戒定慧。一是光明面,一是黑暗面,而我們這世界,只要有一個人知道「佛、法、僧」的可貴,肯去修行,這個世界的光明就存在,更何況我們現在有這麼多的人,在此作「七天」的精進修行。 在佛法上要報的恩有四種:1.是三寶恩,2.是國家恩,3.是父母恩,4.是眾生恩。 第一種是「三寶恩」:其實三寶恩是無法報的,而三寶本身也不需要我們報恩,只是我們以「報恩」為目標來修行。 第二種是「國家恩」:今天我們能夠在此安居樂業,這都是國家的恩惠所賜,如果國家不安定,我們又如何能平安度日呢?所以,我們希望國人不要作姦犯科,製造動亂,也沒有來自外國的欺凌和侵略,願政府有賢明的官員來領導,人民個個健康,社會處處安定;這些我們都可以用「修行」來祈禱,使我們的國家風調雨順、國泰民安。這是我們報答國家恩的方法。 第三種是「父母恩」:父母有現世父母和過去世的父母。過去世的父母,我們無法知道,但現世的人,縱使是孤兒,也由父母所生,並有人將其扶養長大。所以,還是要報父母恩。 普通人只在父母去世後,才遺憾父母在世時未能克盡孝道;能夠於父母健在時,即已思及父母年邁,來日無多,必須好好照顧和孝順的人,實在是太少了。所以「清明報恩佛七」,除了超度過去世的父母外,也要為現世的父母祈求健康。我們可用三寶和共修的力量為父母祈福,這是辦得到的。 個人修行猶如一根紗,很容易被扯斷,如果許多人一起修行,就像許多紗結合在一起,變成堅韌的繩索,那力量就很大了。其中的每一個人,都能因此獲得整體的力量。因此,我們為報父母恩,還是以「共修」的方式,功德最為殊勝。 第四種是「眾生恩]:「眾生」是什麼人?可能是你的兒女、親友、部屬,甚至冤家以及其他的人;凡是對我們的生命過程中有過幫助的都是。我們常聽人說:「遇到貴人。」而「貴人」往往只是普通的人,只要他曾替你解決問題,啟示過你,以致轉變了你的命運,他就是你的貴人。因此,我們要報「眾生恩」,必須將所有的人,都視為恩人。 想想我們從小到大,不知接受過多少人的恩惠;佛法說:「眾緣和合所生。」任何事的完成,都是集合了許多人的力量,個人所能提供的,實在很有限。所以,在寺院用齋後,都要感謝所有布施的施主,並祝福他們「有願必成」。 至於在家居士是否也有施主呢?或許有人認為他的一切都是自己賺錢買來的,但是人類社會是一個互助的環境,雖然是用自己的錢買的,也還是要有感謝心;若是別人不賣東西給你,你有錢又如何呢?如果我們每一個人都對自己所得的存有感謝心,則世界上每一個人都是善人和菩薩。因此,報「眾生恩」時,眼中無一是仇人或壞人。世上只有壞事,沒有壞人。人做了壞事,只要以後不再犯,仍然是好人。因此,佛法對任何一個人都不失望,這就是將所有眾生都視為「恩人」的緣故。 最後要說「佛七」的意義:為什麼要用「七天」的時間呢?這和整個天體宇宙的運行有關,從古至今,無論東西方,都以「七天」為宇宙運行之一循環。我們的身體和精神活動都是配合整個宇宙的運行而運動,所以用七天的時間來修行最恰當,猶如我們以自己身心的小宇宙來配合大宇宙而修行念佛法門,如果七天不夠,還可再增加至十四天、二十一天,甚至四十九天。 參加精進組的,必須在此修行七天;隨喜的則可來一天、兩天,甚至只參加一支香或幾支香,都比自己在家修行的好。佛法說:「人生即是苦報。」所謂「業不重不生娑婆,障不重不為凡夫。」平常我們很少感到自己的業重,只有在修行的時候,才會生出「切膚之痛」,而深刻地感覺到生命就是「苦果」。也唯有「知苦」,才會發出真正的道心,因為生而為人已是這樣的苦,那麼三惡道的眾生則更加痛苦。我們「知苦」,所以要好好地念佛修行,以求「離苦得樂」,因為能知道「苦」,才會同情其他更苦的眾生。因此,想要產生慈悲心,一定要先吃苦;吃苦、知苦,並且切實地修行,才會發出真正的慈悲心。(一九八五年四月二日清明報恩佛七開示,陳明霞居士整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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